记者周五下午花了近三十分钟费尽周折才在江南路一条偏僻的巷子里找到了即将闻名全国的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大院门口不是记者想象中的法院那种豪华和气派,它的大门狭窄而又简陋,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三位闲来无事的老人在闲聊,大院里的树木十分茂盛,如果不是不时出入的喷着“法院”字样的车子以及门口那块七十年代流行一时的木牌上写着“南宁市江南区任命法院”,记者甚至会以为这是一个幽静的居民小区。
记者在破旧的一楼办公室里看到了一块小黑板,上面很不起眼地写着“20日20:30,曹(经三),韦”里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就是广西足球俱乐部和宏远足球俱乐部的开庭时间和庭审员,上面的“曹”就是经济庭的庭长曹克,书记员姓“韦”,显然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已经引起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足够重视,庭长“亲自”出马审理此案,记者等待曹克开完一个简短的会议后找到了他。
看到我一走进他的办公室,一位领导模样的人就对曹克说:“今天不要说太多。”一句话气得我半死。记者径直走到曹克的办公桌前说明了来意,戴着一副眼镜的曹克说:“我不能接受你的采访,希望你理解。”我说:“不方便说的就不要说,你就介绍一下这个案子的法律程序就行,我也知道你蛮为难的。”曹克不为所动地说:“接受采访必须经过政法委的同意。我只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诉讼。”
记者磨了几分钟,看他态度那么坚决只好作罢,我强忍心头怒火起身对他说:“那好吧,我也理解你的处境。”他听到这句话,还歹算是露出一点点笑容,他站起身来伸出手对我说:“理解万岁!”使劲地握了握我的手,我从他的握手也能感觉出他现在的压力一定不小,在我出门的时候,他说:“你20日来法院吧,可以旁听。”
据了解,曹克今年大约四十岁,原来在合议庭任职,刚调来经济庭任庭长。(《体坛导报》贾蕾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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