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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就甲A电视转播权问题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12日 11:03 中国体育报

    近来,关于中国足球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的问题成了
广大球迷和众多媒介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日前,记者走访
了中国足协,有关人士就众说纷纭的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
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1999年中国足协为什么要加大甲A足球
联赛电视转播权的开发力度?

    答:应该说,进行足球联赛电视转播权的开发,是中
国足球市场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大家知道,体育比赛的电
视转播权是体育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比赛电视
转播权的出售是体育产业经营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奥林
匹克宪章规定,谁主办比赛谁就拥有报道权。国际上,无
论是奥运会还是其他国际单项比赛,都无一例外地遵循着
这个原则。因此,中国足协拥有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电视
转播权,应该说是毫无疑问的,大家也都已承认。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中国
足球没有改革之前,中国足协不可能对电视转播权进行出
售,这是事实。但是,经过五年的改革,中国足球在体制
上和机制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联赛的市场化模
式已初步形成,对电视转播市场的开发也就显得日趋迫切
和重要起来。大家知道,在国外,俱乐部生存的一个主要
经济支柱就是电视转播权的出售,其收入甚至高达俱乐部
全部收入的40%。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和国外相比,因为
中国的经济、中国的电视业不像国外那样发达。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中国的足球职业俱乐部都渴
望能在电视转播权的开发上实现自身价值,得到产出,使
之成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

    当前我国绝大部分职业俱乐部步履艰难。中国职业化
足球要进一步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开拓全方位的足球市
场。所以中国足协把电视转播权的开发提到了重要议事日
程上来。

    应该说中国足协今天能提出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
首先应感谢中央电视台。如果没有前五年对甲A的实况转
播,也就没有今天的电视转播权市场。现在,甲A联赛观
众踊跃,仅1998年到现场观看比赛的观众就达几百万,电
视转播的收视率节节上升。不仅中央电视台的转播收视率
高,地方电视台收视率也高;不仅无线台的收视率高,有
线台的收视率也高。不仅中央电视台的实况转播中可以插
播不少广告,地方电视台的实况转播中也可以插播不少广
告。这说明由于运动员的努力使赛事变得精彩了,观众爱
看了;也说明由于电视传媒的努力经过精心的制作和解说
吸引了广大观众。由于双方的努力,也吸引了众多的广告
客户,电视转播市场被培育起来了,而且还存在相当的潜
力。所以,我们认为甲A电视转播权的开发已经具备条件
,只要足协、俱乐部和电视台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惠
互利、共同培育、开发好这个电视转播市场是完全可能的
,并且一定能够做到俱乐部、电视台和广大电视观众、球
迷都从中受益。

    问:那么,去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开发的
情况又怎样呢?

    答:早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启动之初,中国足协就进
行了电视转播市场开发的初步尝试。在中央电视台的大力
支持下,与其达成了一个五年协议,获得了每场比赛两分
钟广告时段的使用权。当初中央电视台对中国足球改革的
全力支持和帮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

    随着足球市场的逐渐火爆,甲A电视转播权的收视率
不断上升,电视转播广告收入也逐年递增,我们为中央电
视台感到高兴,我们完全遵守协议规定,在他们每场赛事
约平均插播10分钟广告的情况下,1998年我们仍然只享受
2分钟广告时间。而且非常遗憾,我们连这2分钟广告时间
也没得到充分利用,其中有我们出售广告能力不够的问题
,也有我们的中介公司与电视台广告部门工作上不够协调
的问题,讲出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1998年我们从中央电
视台获得的广告时段开发后总共才获得几十万元。以中央
台公开征集广告的价目表为依据,以每场插播广告10分钟
计算,我们全年获得的几十万元远不如中央电视台转播一
场甲A获得的广告收入。一年几十万元的电视转播收入全
部反馈到14支甲A俱乐部,起不了作用,因此各俱乐部纷
纷要求中国足协在签订新一轮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上,
要充分维护俱乐部利益,使电视转播权真正得到一个合理
的开发。

    问:中国足协在开发今年甲A电视转播权上有哪些新
举措呢?

    答:中国足协经过认真的市场调查,决定参照国际上
的有关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电视台一起积极稳
妥地加大电视转播市场开发的力度。首先,我们要规范电
视转播市场的开发行为。国际上的做法是,电视转播权出
售按电视传媒性质可分为三类,即有线转播权、无线转播
权和卫视转播权,根据媒体的性质不同,卖方可以根据买
方需要,将电视转播权分别出售给各媒体。也就是说,同
一场比赛,无线电视台可以购买无线转播权,有线电视台
可购买有线转播权,卫视台可购买卫视转播权。我国电影
界已与国际接轨,完成有线、无线播映权的分割,如果是
有线台买的电影、电视片只能在有线台播出,无线台要播
必须重新购买播映权。体育赛事转播权今年首次分割出售
。

    此外,电视转播权按地域可以分为两类,即全国性转
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具有全国转播能力的电视台买全国
性转播权,地方电视台购买地方转播权。由赛事主办者指
定一家赛事所在地的电视台作为主办电视台,提供公用信
号。国际上是这么做的。以澳洲网球公开赛为例,中央电
视台买的是全国性转播权,北京电视台和上海东方电视台
买的是地方报道权。

    过去五年,甲A联赛的转播权一直由中央电视台以每
场赛事给中国足协分享两分钟广告时间为价独家买断,包
揽所有权力。今年,我们依然希望中央电视台成为转播甲
A的主力军,同时,中国足协决定采取“全面开发,分别
出售”的办法,培育多家买方市场,以充分挖掘电视转播
市场的潜力,我们不反对有实力的电视台一家买断,一家
买断要出一家买断的价格,根据目前中国电视台的实际情
况,是否有一家电视台可承受呢?目前,中国教育电视台
已购买了13场赛事的全国性转播权,香港卫视已就卫视转
播与中国足协达成协议,中央电视台正与我们积极洽谈之
中。甲A各俱乐部正与各地方电视台洽谈该地区范围内无
线和有线电视地方转播权的出售事宜,有的已达成协议,
有的正在商榷之中。

    中国足协认为打破一家垄断,分门别类全面开发出售
转播权的办法是有利于充分挖掘电视转播市场潜力的。尤
其是可以激活地方无线、有线电视台的积极性。从目前企
业广告的走向看,由于产品打开市场更看好区域化推销手
段,企业对区域性广告的兴趣越来越大,所以积极扶持地
方电视台对甲A赛事的转播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

    同时,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电视转播权,也有利于电视
媒体在竞争中提高转播制作和解说的质量。只要足球界和
电视界通力合作,共同开发,必将共同获益。

    问:甲A即将开战,据说中国足协和俱乐部与电视台
尚未全部签约,问题究竟在哪里?

    答:在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上,各方都有一个转变
观念的问题,从认识到实施都需要有一个过程,据我所知
在中国足协作出了明确规定后,各方都在积极努力,事情
正在稳妥推进之中。目前尚未全部签约的原因可能主要是
价格问题。

    中国足协认为,既然电视转播权的开发进入了市场,
就必须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因此在确定电视转播权的价
格时,我们一定要注意考虑到电视台的承受能力,要从实
际出发,随行就市,不能盲目“哄抬价格”。我们一定要
稳步前进,鼓励更多的电视台进入足球市场,在互惠互利
的原则下,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