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了解到,所有甲级俱乐部共
同达成了拒绝任何形式的签字费,限制运动员、教练员工
资和比赛出场费最高标准的协议。中国足协依照他们约定
的标准,经必要平衡后,制定了甲A和甲B俱乐部的工资和
出场费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足球运动发展程度及亚洲金融危机带来
的全球性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俱乐部经营难度较大
,而近年来运动员和教练员工资、比赛出场费等却不断攀
升,运动员转会索取签字费的违规行为也较为普遍。运动
员、教练员所得报酬远远超出了他们为俱乐部所创造并实
现的经济价值,成为多数俱乐部产生严重财务困难的主要
原因。
中国足协的规定是:甲B俱乐部队的工资、出场费标
准为运动员个人月工资最高限额10000元;教练员个人月
工资最高限额16000元;胜场次全队出场费最高限额2500
00元;平场次全队出场费最高限额是100000元。甲A俱乐
部队的工资、出场费标准为运动员个人月工资最高限额是
12000元;教练员个人月工资最高限额是18000元;胜场次
全队出场费最高限额是400000元;平场次全队出场费最高
限额是150000元。
在此基础上,中国足协还规定,甲A和甲B俱乐部应拒
绝向转入的运动员支付各种形式的签字费,拒绝其提出的
违反中国足协转会规定的一切条件和要求。中国足协受委
托,指定纪律委员会另行制定相关的规定,对此进行监督
、检查,并对违反者进行处理。中国足协还将参照该规定
对乙级俱乐部做出相应的规定。
中国足协对此最后表示,本规定将随着职业化的发展
和俱乐部财务制度特别是工资制度的进一步健全,而进行
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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