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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转播悬而未决
有关双方各有言词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1日 10:52 中国体育报

    2月23日,记者拨通了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主任马国
力的电话……

    记者:现在转播权问题还没有定下来,能不能就此谈
一谈?

    马国力:这件事报纸炒得很热,但虚假的地方很多。
我可以说,中央电视台和中国足协在这件事情上没有矛盾
,只不过各自的要求不同,至今我们还没有正式坐下来谈
。这在商业环境中是很正常的事。

    记者:关键问题在哪儿?

    马国力:有几个方面的变化使今年的转播难度大了。
一个是国家体委过早地把转播的“盘子”定下来了,一是
不能整体出售,二是合同只签一年。

    转播权分开出售使卖出的一方收益更高了。甲A联赛
转播的前5年,是由中央电视台进行总协调,我们把182场
比赛的转播收益再回赠给各地方电视台,再补一部分制作
成本费给他们。各地方电视台给中央电视台提供转播信号。

    假如今年只有26场比赛的转播权属于中央电视台的话
,那么提供转播信号的义务应当由中国足协承担。现在中
国足协希望利用各地方俱乐部和各地方电视台的关系,通
过各地方电视网提供信号,据我所知,只有五、六家电视
台能满足这样的要求,但是其它七到八家电视台呢?

    再有,如果电视转播权的协议只谈一年的话,对电视
台和足协双方都不好。你知道现在的广告形势并不好,广
告客户投放广告的时间一般在前一年的10月、11月,需要
提前征订广告,况且现在离比赛不足一个月,给征订广告
带来了难度。

    一方面想要我们给大钱,一方面我们又难以挣到钱,
这是非市场因素造成的,决策机构需要懂市场的人。我觉
得中国足协和中央电视台在这个问题上是帮手关系而不是
对手关系。

    记者:是不是需要一个中介机构来运作此事?

    马国力:我不主张依靠中介机构,我希望双方直接接
触。因为中介机构需要提成15—20%,这笔钱不是电视台
出就是足协出。如果中国足协非要指定一家中介公司和我
们谈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记者:这方面的国际惯例你是否了解?

    马国力:没有国际惯例。据我了解,国际上这两种办
法是并行的。国际足联和ISL公司签订了合同,ISL公司把
转播权卖得很高,比他们期望的高出八、九倍,所以给中
介公司20%的提成也是合算的。而国际乒联则是他们的市
场部直接和电视台谈,乒乓球的广告收入本来不多,再给
中介公司就不合算了。

    记者:在过去的5年中,甲联赛的转播收入占中央电
视台体育节目总收入的份额是多少?

    马国力:你问到这个问题,我可以告诉你,一些媒体
的报道是没有根据的,他们有的说我们一年的收入有6个
亿,一个亿是甲A联赛。

    实际上我们有10分钟的广告,其中有2分钟是给中国
足协的,一分钟的广告收入是130万,中央电视台26轮比
赛得1040万,其中还要除去10%的代理费。这就是我们的
收入,我怀疑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是不是看错了一个“0”。

    是的,我们的“体育新闻”和“足球之夜”是赚钱的
,但我们还有付出呢,比如武术、排球、羽毛球、田径。
再说即使我们赚钱也是合理合法的,我们赚的是我们该赚
的钱。当初我们签合同的时候,谁也不认为我们会赚钱,
反对的人很多。

    记者:转播权还没有定下来,电视台方面是否受到了
球迷的压力?

    马国力:没有,压力主要来自媒体。转播权被炒热其
中的一个原因是近来可报道的点不多。现在离开赛越来越
近,征订广告的难度可想而知,且不说电视节目播出的时
间表要在三个星期前排出。但我相信转播权问题是会解决
的。

    张吉龙:按时播出没有问题

    2月24日,记者在中国足协副主席张吉龙的办公室采
访了他。

    记者:联赛马上开始了,转播权还悬而未决,问题出
在哪儿了?

    张吉龙:没有悬而未决。我们对转播权的出售采取稳
步前进的方针,各俱乐部正在和各地方电视台接触。

    电视转播是体育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视转播
要市场化就要有竞争,体育产业需要发展,这是毫无疑问
的。我们需要认识上和观念上的转变。

    自从足球职业联赛开始以来,中国足协和中央电视台
开创了体育电视转播的先例,我们在相互支持的前提下,
进行了尝试和探索,对体育电视转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也给足球市场的形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们不可能仍然徘徊在5年前发展的环境中,我
们必须向前推进。

    记者:那么5年前中国足协和中央电视台的合作是什
么样的?中国足协从中获利多少?

    张吉龙:过去中央电视台利用26场电视转播的时间买
下了全部182场比赛的转播权。这是不实际的。中国足协
没有从中拿到钱,而是给了我们总共26场比赛每场1至2分
钟的广告时间段。由于我们不是一个广告经营部门,中国
足协因这些广告时间段的收益说出来没有人相信,每年四
、五十万元。

    记者:为什么全部182场比赛不能整体出售呢?

    张吉龙:整体出售的时机目前还不成熟,目前国内还
没有任何一家电视台以及任何一家中介公司有这个能力买
下全部182场比赛的转播权。

    记者:中国足协打算将这182场比赛卖多少钱?

    张吉龙:我们还不知道它值多少钱,转播权的价值随
社会经济情况而定。因此我们希望稳步发展。我们也希望
作为中国体育电视转播的先驱,能和我们一道接受目前电
视转播的价码。

    说到获利,中国足协并不打算从中获利,获得的钱只
能属于劳动者,而球员是劳动者的主体。根据《知识产权
法》,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是属于主办赛事体育组织的一
种邻接权,它应属于体育无形资产,只能归劳动者所有。

    记者:目前中国足协和中央电视台的分歧是纯粹的经
济问题吗?

    张吉龙:首先我们没有分歧,我们只是还没有坐下来
谈。我们目前电视转播权还没有最后落实完全是经济原因
。我们不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而是共同发展的关系。在
过去的5年中,中央电视台对足球转播市场的形成功不可
没,我们不能忘记他们。

    记者:由地方台转播是否可以保障转播信号?

    张吉龙:这方面的情况还没有反馈上来。有的地方态
度积极,大城市好一些,边远城市差一些。

    记者:最后一个问题,3月21日全国球迷能不能在电
视上看到新赛季的甲A联赛?

    张吉龙:借此我可以向全国球迷保证,我们不会受到
任何干扰,到3月21日,全国球迷会通过电视看到甲A球员
们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