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一纸传真,就把目前正在四川全兴队试训的巴西
球员马麦罗转会封杀了。这其中的前因是什么?后果又将
怎样?
疑点:马麦罗值得国际足联出面封杀吗?
巴西BAR----REIRA俱乐部的传真说,巴西足协和国际
足联已经封闭了马麦罗的转会。这个说法实在难以让人相
信。
马麦罗在巴西属于业余球员,业余球员的注册归属权
在本国足协,当然如果完成国际转会并成为职业球员,国
际足联才有可能出面干涉转会中的问题。而事实上马麦罗
并未完成转会四川全兴俱乐部,仅仅是在转会过程中遇到
了难题,而这难题并非是俱乐部之间的,而是马麦罗与他
的经纪人以及当地俱乐部。
根据以往国际足联处罚转会运动员的习惯做法,如果
运动员同时与两家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这一纠纷提交给
国际足联处理,国际足联才会出面干涉,并会对该运动员
罚款甚至停赛,还会对运动员的归属问题提出意见。而马
麦罗并没有和全兴俱乐部签订任何工作合同,全兴俱乐部
严格把握的原则是马麦罗只有取得合法的转会资格,才能
和他签订工作合同。如此说来,国际足联现在出面封杀马
麦罗的可能性不大。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BARREIRA俱乐部在向
国际足联申诉中,把马麦罗的试训当作已经完成转会报告
上去。即使这样,国际足联也不会仅听取单方面意见便作
出决定,通常的做法是国际足联会对此要求中国足协和全
兴俱乐部作出答复。而至今为止,中国足协和全兴俱乐部
都没有收到国际足联的传真。
至于巴西足协是否封杀马麦罗,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因为如果真的像BARREIRA俱乐部传真中所说,马麦罗是私
自离开俱乐部到中国试训的,巴西足协完全可以依据对本
国球员的管理规定对马麦罗进行处罚。
前因:与经纪人的经济纠纷
我们知道,马麦罗来中国全兴队踢球时是业余球员身
份,他是在中国成为职业球员的。在中国联赛上,马麦罗
成长起来并且成为中国联赛上非常引人注目的球星。
在中国效力一个赛季后,马麦罗的经纪人开始提高马
麦罗的租金,到1997年赛季结束更提出了全兴俱乐部不可
能接受的经济要求。于是,全兴俱乐部只好忍痛割爱,让
马麦罗以及当时踢后腰的法比亚努回巴西踢球。在巴西踢
球的1998年,马麦罗觉得很难找到在全兴队踢球的感觉,
他认为自己的足球天赋只有在全兴才能更好地得到体现,
所以他在1999年主动要求回全兴队踢球,全兴队并没有因
为他曾经是队中的球星而网开一面,要求马麦罗与其它外
援一样进行试训,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留用。因为全兴俱乐
部聘请了巴西教练塔瓦雷斯,而这位教练也在巴西选了自
己喜欢的球员来全兴试训。在试训的过程中,马麦罗表现
非常出色,不仅深得全兴球员的好感,而且塔瓦雷斯也很
喜欢这位在巴西没有名气的球员。由此,留用马麦罗似乎
已成定局。
然而,由于马麦罗无法拿出合法的转会手续或巴西足
协提供的马麦罗为自由人的证明材料,全兴俱乐部至今没
有和马麦罗签约。问题出在哪呢?1998年这一年,马麦罗
一直和他的经纪人打官司,官司的具体细节我们不知道,
但是其中的主要要素是经济问题。由于和经纪人发生矛盾
,马麦罗又想到中国踢球,所以他选择的方式是以自由人
的身份来中国,而不是通过俱乐部之间的转会或者通过经
纪人完成从巴西到中国的路。这也是全兴俱乐部至今没有
与巴西俱乐部联系马麦罗转会的原因所在。马麦罗希望成
为自由人至少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减少全兴俱乐部
的开支,省去转会费或租借费;二是省去经纪人,为自己
增加收入。
后果:马麦罗回巴西可能最大
据全兴俱乐部透露,马麦罗与其经纪人的官司,已经
经过了两个回合,在第二次申诉中,马麦罗胜诉。但是,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马麦罗将取得合法的自由人身份呢?
对此我们只能做个模糊的回答。因为根据巴西足协的
条例,运动员在27岁便有机会取得自由人身份,1972年出
生的马麦罗今年刚好27岁,可以申请成为自由人。但是,
没有俱乐部签约的球员方可成为自由人,而马麦罗有原来
的经纪人为他在BARREIRA俱乐部签约,这便成为马麦罗成
为自由人的难点。
那么,马麦罗最终能不能在1999年为全兴队效力呢?
这种可能虽然存在,但是难度非常之大。其一,如果巴西
足协确实有私自离队将受到处罚的规定,而马麦罗又确实
属于私自离队,那么马麦罗很有可能因此无法实现转会。
其二,如果BARREIRA俱乐部支持经纪人,坚持马麦罗在该
俱乐部注册,马麦罗就无法获得自由人的身份。在这一点
上俱乐部和经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其三,全兴俱乐部与
巴西俱乐部接触,按照运动员国际转会或租借的条例办理
正式手续,可能是解除难点的良方。相信在经过一段波折
后,巴西俱乐部的要价不会很低,马麦罗加盟全兴的可能
也不会很大。
启示:依法办事是良方
在此次马麦罗转会风波中,全兴俱乐部之所以能立于
不败之地,主要原因是他们坚持了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
能够依法办事,是他们在5年职业联赛中积累国际转会经
验和注意收集学习国际转会条例的结果。
还记得1995年全兴队第一次引进球员的事情吗?当时
从东欧来了一批球员,结果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俱
乐部没有协议制约对方,也没有能力制裁对方,赔了钱还
没处讲理。原因就是我们还不懂得国际转会的基本要素,
也缺少国际转会的经验。记得当时笔者还就此写过一篇《
呼唤正常的国际转会秩序》的文章。
在国际转会中,最大的法是国际足联颁发的《运动员
国际转会条例》依据这个条例进行运动员国际转会不会有
错。而此次全兴俱乐部就很好地掌握了其中的两条:1、
运动员的合法转会证明(由所在俱乐部出具);2、运动
员合法的自由人身份证明(由所在国足协出具)。还有个
第三条,这是全兴特有的:缺少证明来试训我们欢迎,但
是不与其签署任何工作合同,至于球员是否违反了本国足
协的规定是运动员自己的事,与我们俱乐部无关。
相信这一点,在法的约束下办事,没错!这就是马麦
罗转会风波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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