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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报

唐丙:电视转播的买卖关系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25日 17:36 足球报

    今年甲A电视转播权的谈判至今没有进行,真正提心
吊胆的恐怕不是电视台。

    电视“上星”之后,可承担转播的除中央电视台、地
方电视台之外,现在又增加了有线台和教育台。买方市场
扩大了,卖方自然有了“水涨船高”的打算,也很自然。

    但问题并非简单到你中央台、地方台不买,我就给有
线台和教育台。且不说有线台和教育台是否可以拿出三五
千万的钱,即使能拿出,在技术上也不可能马上就能覆盖
更多的地区,那么多比赛,那么多主客场,那么多观众,
有线台和教育台有那么多设备和人力吗?就算全齐了,有
没有足够的广告?没有或少了,就是干赔,赔不起的。

    甲A电视转播权拿到了市场上,形成了买卖关系,就
必定要遵循最基本的准则,那就是不能“强买”,亦不能
“强卖”。卖方出价,买方回价,双方讨价。双方认为都
合适,买卖成交,皆大欢喜。谈不拢,要的价太高,回的
价太低,双方都不满意,不卖不买就是了。甲A 的转播权
和一部电视连续剧的首播权没什么本质的不同,都需要坐
下来讨讨价钱,谈不成的时候也挺多,“买卖不成仁义在
”,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在这中间不要有借助行政和权力的干预行为。排
除了这一点,才能真正体现中国足球在市场上的价值,也
才能真正有力地促进中国足球的改革。动不动就让人“抱
”起来,让人“包”下来,这孩子永远长不大,长大了也
是软骨,站立不稳,不踏实。

    相信中国足协有勇气也有能力独立面对市场,以职业
化五年多来积累的经验面对与电视媒体关于转播权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