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昨日下发了“关于辽
宁猎人队运动员王守强违犯《全国篮球竞赛纪律规定》的
处罚决定”。
决定称:在篮球比赛中出现击打裁判员的行为是极罕
见的,王守强的行为严重违犯了《全国篮球竞赛纪律规定
》,造成了很坏影响,经联赛纪律委员会对事件的调查、
核实,依据《全国篮球竞赛纪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责成辽宁男篮俱乐部及王守强本人深刻反省所犯
错误,写出书面检查;
二、对王守强给予停赛一场及罚款6000元人民币的处
罚;
三、对王守强所在的辽宁篮球俱乐部罚款2000元人民
币;
四、在该场比赛中,东莞赛区的观众对赛场的情况表
现不冷静,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致使比赛中断达
5分钟。纪律委员会依据《'98--'99全国男篮甲A联赛赛区
奖惩办法》向东莞赛区提出口头警告,希望赛区加强对观
众的教育与赛场秩序的管理;
五、其它俱乐部要通过这一事件认真进行自查,防止
此类事件的发生,保证联赛顺利、健康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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